天下的父母们,你关心孩子的精神需求了吗?
笔者从3月6日的新浪网上读到两则消息:一名南京女大学生,是全校8名三好学生标兵之一,假期与家人团聚时,当律师的舅舅对她说,“你有出息,将来可以当国际大律师。”父母也说,“我们这里文化氛围差一点,将来你就在南京发展吧。”可是,她没有勇气和信心面对亲人过高的期望,竟跑到南京鸡鸣寺古塔,从七层跳下身亡。还有一名北京大学生,高中时全年级第一名。上了大学以后,学习成绩有所下降,自感无颜再见“江东父老”,就爬到学校最高建筑物上,纵身跳下。
笔者又不禁想起浙江省金华高中十七岁的徐力同学。他的同学和班主任说他学习和待人都不错,平时积极参与集体活动,从不偷懒。然而就是他,忍受不了母亲一天到晚要他“学习、学习、学习”的唠叨,1月7日竟残忍地用锤子把母亲活活打死。
这些风华少年的自杀和杀人事件接连不断,我们不禁要问:今天的孩子到底怎么了?难道我们就不能给孩子提要求和希望了吗?我们到底犯了什么错?
这些问题沉痛地让人无法三言两语说清楚,但有一点家长不会置疑:我们当父母的有不可逃脱的一部分责任,因为孩子毕竟是未成年人,我们有义务引导他们走上正常的人生之路,那我们的毛病出现在什么地方呢?
这些孩子的所作所为绝非一时的冲动之举,他们当时很清醒,因为他们也是经过长期的酝酿和沉淀的,只不过把当天的事件当成导火线而已,然而与孩子朝夕相处的父母们却丝毫没有察觉,可见,我们多么忽视孩子的精神世界!
孩子是活生生的血肉之躯,他们也有自己的许多需求。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,人的需要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有五种:生理需要、安全需要、归属和爱的需要、尊重需要以及自我实现的需要。当孩子的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时候,他就有强烈的精神需要,他渴望父母从精神上关心他们、理解他们、尊重他们,如果这一层次的需要得不到满足,那么更高一级的需要如学习、认知、审美等自我实现的需要就难以产生,孩子也就没有实现成长为真正的人的社会化过程,也就是说我们没有把孩子真正地培养大。
家长常常以为孩子“人微言轻”,忽视他们的喜怒哀乐,觉得小孩子懂什么感情,这是家长的大错特错。其实,孩子也是人,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,有时在家长看来微不足道的事,却能给孩子莫大的痛苦。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在他的著作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是事例。一个小学生只因数学得了二分就离家出走,三个月以后才找回家。苏霍姆林斯基与这个孩子进行了推心置腹的谈话,发现孩子出走的原因竟是一些微乎其微的小事引起的:二年级时,他与一个同学玩游戏时不小心把玩具军刀折断了,他害怕地抱住老师,结果老师不但不安慰他,反而讥笑他胆小;不久,他的爷爷去世了,他很伤心,老师也对他不理不问;五年级时,他与其他同学一起兴致勃勃地参加新年诗歌朗诵会,结果老师说他的声音太小了,别念了……这一连串的“打击”沉积在他的心里,使他对老师、对学校充满了怨恨,他终于忍受不了二分的打击而出走。
孩子们稚嫩的心灵里有多少伤心事不为我们成人所知觉啊!让我们平时多关心孩子的精神需求,不要等他们的失意积攒成满满一杯水、再多一滴就会溢出的时候,才去后悔莫及!